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Arab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APEC)的网站。1968年1月9日,科威特、利比亚和沙特阿拉伯三国在贝鲁特创建了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总部设在科威特城。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共有11个成员国,它们是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其中,突尼斯自1986年以来在它自己的要求下,其成员国资格一直被冻结。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宗旨是:协调成员国间的石油政策,协助交流技术情报,提供训练和就业机会,探讨成员国之间在石油工业方面进行合作的方式和途径,利用成员国的资源和潜力,建立石油工业各个领域的联合企业,维护成员国的利益。其原则是不干涉和不违背石油输出国组织权威性机构讨论决定的石油政策。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协调成员国行动中应遵循的法律机制,交流技术和情报,尽可能为成员国公民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利用成员国的资源和潜力参与石油工业项目,并负责承办四年一届的“阿拉伯能源会议”。
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最高权力机构为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的石油部长组成。理事会主席由成员国每年轮流担任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和管理规章,指导各项工作;执行局由各成员国副部长组成,协助部长理事会指导该组织的活动,审议预算草案,处理有关协议的执行及其相关事务,制订部长理事会的日程安排;秘书处的秘书长任期为4年,按理事会和执行局制定的政策处理日常事务。由秘书长领导,下设经济、技术、石油开采和生产、新闻信息、公关管理和财政等部门。另设有仲裁法庭,由正副庭长和5名法官组成。主要出版物有:《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月报》、《能源观察》(季刊)、《石油与阿拉伯合作》(季刊)和《秘书长年度报告》。
该组织已与阿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欧盟、欧佩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贸发会议、伊斯兰发展银行等政府组织以及国际能源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建立了联系,参加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并与非阿拉伯国家的组织举办了多次讨论会。
联系方式
电话:(965) 24959000传真:(965) 24959755电子邮箱:oapec@oapecorg.org。